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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p> 棄逐視野下的驪姬之亂及其文化意義</p><p> 摘要:從棄逐文化角度看,發(fā)生在公元前七世紀晉國的驪姬之亂是一個典型案例。該案例以進讒為手段,以奪嫡為目標,以戕害并驅(qū)逐異己勢力為表現(xiàn)形態(tài),最終導致了太子申生的被逼自殺、申生之弟重耳等人的被逐出亡。一方面,申生“敬順事上”卻屢被讒毀,“將以悅親”反受辱身亡,這一事實本身即說明了“家天下”政治之復雜和殘酷,說明了“愚孝”、“愚忠”之不可取、不
2、可為:另一方面,重耳歷經(jīng)十九年的政治流亡以及終成霸主的經(jīng)歷,既展示了異于申生的別種選擇及其謀求自救和他者援助的艱辛努力,也再現(xiàn)了“棄逐——救助——回歸”這一棄逐文化的基本母題。如果與此前西周末年發(fā)生的褒姒之亂相比,可以發(fā)現(xiàn),從美女受寵到庶母進讒再到驅(qū)逐異己,已形成上古時代嫡庶爭斗、子臣遭逐的恒定模式。在此模式的背后,呈現(xiàn)的乃是為獲取利益最大值所進行的陰謀和搏殺,是人性的弱點和由此導致的道德墮落。至于同為太子而被讒害或廢棄的申生與幽王之子
3、宜臼,則既是宗法繼承制的受益者,又在棄逐文化層面成為此一制度的犧牲品。綜而觀之,中國早期棄逐文化在棄逐之動因、棄逐之過程和棄逐之終結(jié)諸方面,均存在可供深入發(fā)掘的意義內(nèi)涵,并對后來的貶謫文化產(chǎn)生不可忽視的影響和規(guī)范作用。 </p><p> 關(guān)鍵詞:棄逐文化;驪姬之亂;申生之死;重耳出亡;基本母題 </p><p> 中圖分類號:I206.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854X
4、(2013)07-0034-11 </p><p> 上古諸多棄子逐臣事件具有相似性。表面看來,這些事件的相似是偶然的,但正是在這些偶然性的積累中,棄逐文化為其進展開辟了必然性的通道。在周幽王因褒姒之讒而逐太子宜臼(前777年)一百二十余年后,地處黃河流域的晉國,又發(fā)生了一起因?qū)欐M讒、以庶代嫡而導致的太子自殺、余子出亡的事件。相較之下,后者在事件的復雜度、歷史記載的詳實度方面,更遠過前者,由此提供了另一個可資
5、比照的典型案例。 </p><p> 一、驪姬之讒與申生之死 </p><p> 發(fā)生在晉國的這起棄逐事件,源于晉獻公的廢嫡立庶,而晉獻公之所以廢嫡立庶,又與驪姬的進讒緊密相關(guān)。史載: </p><p> 晉獻公娶于賈,無子。蒸于齊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又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晉伐驪戎,驪戎男女以驪姬,歸,生奚齊。其娣生卓子。 <
6、/p><p> 這里所說齊姜,原為齊君之女,初嫁獻公之父晉武公為妾。后獻公與之私通,生子名申生。遂以齊姜為夫人,立申生為太子。至于獻公此后與戎之二女及驪姬姊妹所生之重耳、夷吾、奚齊、卓子,則皆為庶出之子,本是無君位繼承權(quán)的。 </p><p> 然而,問題卻出在驪姬這里。驪姬是驪戎首領(lǐng)之女,因驪戎戰(zhàn)敗而被獻于晉獻公。“驪姬者,國色也。獻公愛之甚。”由于得到了獻公的專寵,而是時齊姜已死,驪姬
7、遂被立為夫人,生子奚齊。由于有了親生骨肉,驪姬乃欲謀立己子,以取代申生的太子之位。綜觀其廢立計劃,大致分為如下四個步驟: </p><p> 一是聯(lián)合優(yōu)施,展開孤立太子的外圍活動。優(yōu)施是獻公左右的俳優(yōu),其特殊身份和能言善辯的特點,使之得以接近獻公和朝中大臣,游說其間;而因“通于驪姬”的暖昧關(guān)系,又使他與驪姬保持著利益上的一致,最大限度地為驪姬服務。所以,當驪姬問他“吾欲作大事,而難三公子之徒,如何”時,優(yōu)施首先
8、即將發(fā)難的對象指定身為太子的申生,在朝中散布關(guān)于申生的讒言;接著教驪姬在夜半向獻公泣訴自己的孤弱無辜,以贏得獻公同情;最后當驪姬為申生周圍之擁戴者里克的態(tài)度發(fā)愁時,優(yōu)施又主動來到里克家中,借飲酒作歌警示他如再為申生效力,便會產(chǎn)生“枯且有傷”的結(jié)局,從而迫使里克采取“中立”態(tài)度,達到了孤立申生的目的。 </p><p> 二是籠賂“二五”,使之行離間之計?!岸濉闭?,一“姓梁名五,在閨闥之外者”;一“東關(guān)嬖五,別
9、在關(guān)塞者”。二人均為獻公所嬖幸之佞臣,秉承驪姬之意,分別從朝中和邊地向獻公進言,使其將諸子調(diào)離都城,申生處曲沃,重耳處蒲,夷吾處二屈。由此既弱化了諸子在政治中心的影響,疏遠了他們與獻公的關(guān)系,又為驪姬進讒提供了方便。 </p><p> 三是利用獻公對自己的寵愛,不斷散播讒言,以挑撥獻公與申生的關(guān)系??疾祗P姬之進讒,往往以退為進,巧布疑陣,對申生既佯贊而陰擠之,又適時地將其與獻公的矛盾導向國家權(quán)力之爭,以從根本
10、上斷絕申生的退路。首先,驪姬按優(yōu)施指教,在夜半時分泣謂獻公日:“吾聞申生甚好仁而強,甚寬惠而慈于民,皆有所行之。今謂君惑于我,必亂國,無乃以國故而行強于君?君未終命而不歿,君其如之何?盍殺我,無以一妾亂百姓。”這里,驪姬將進讒的時間選在夜半,而且是哭訴,是因為夜深人靜時夫妻感情最篤,自己以弱者的姿態(tài)流淚進言,獻公最易為其言行所打動;不說申生有何過錯,而說申生如何好仁義得民心,意在強化獻公對其子的戒備心理;重點提及申生“謂君惑于我,必亂國
11、”的話,說明在申生眼中,其父獻公實為一好色昏君,并借此明確提醒獻公,申生的言論實在是以強劫君;至于最后所說“盍殺我,無以一妾亂百姓”的話,更是一箭雙雕:既表明自己深明大義,又藉以激怒獻公,使其對申生不把君父放在眼里的行為產(chǎn)生惱恨。當獻公發(fā)出“夫豈惠其民而不惠其父”的疑問時,驪姬借“外人”之言和“紂有良子,而先喪紂”的假設,層層誘導,闡明“茍利眾而百姓和,豈能憚君”、“殺君而厚利眾,</p><p> 四是在時機
12、成熟時,親自出馬,設下陷阱,致申生于死地。晉獻公二十一年冬日,驪姬先是傳獻公旨意,令申生在曲沃祭奠亡母齊姜,并將祭祀的酒肉送至宮中;六天后,驪姬暗中將毒藥置入酒肉,讓申生獻給剛出獵回來的獻公,并要求作一試驗。結(jié)果,“祭地,地墳;與犬,犬死;飲小臣,小臣斃”。當此之際,驪姬泣日:“太子何忍也!其父而欲弒之,況他人乎?且君老矣。旦暮之人,曾不能待而欲弒之!”——這是面對申生的話:先以一個“何忍”和“欲弒之”,不費吹灰之力就坐實了申生弒父弒君
13、的罪名;繼以“君老矣”和“曾不能待”,突出申生迫不及待搶班奪權(quán)的心理,由此強化獻公對他的憎厭。驪姬接著又說:“太子所以然者,不過以妾及奚齊之故。妾愿子母辟之他國,若早自殺,毋徒使母子為太子所魚肉也。始君欲廢之,妾猶恨之;至于今,妾殊自失于此?!薄@是面對獻公的話:先點明申生弒君的目的是對著自己和奚齊來的,藉以展示申生的無情和自己母子的無辜;接著以“猶恨”、“自失”的后悔語氣表明當年不該幫著申生說話,由此既撇清自己與廢太子事的關(guān)聯(lián),又表
14、明認清真相后對申生的憎惡。通過上述事件和這兩段話,驪姬用偽造的“事實”將申生推向必死之地,逼迫謹守孝道、不愿申</p><p> 一、獻公態(tài)度及其對申生之死應負的責任 </p><p> 晉獻公在位二十六年,假如將其“烝于齊姜”而生申生的時間定于其繼位前后的一二年內(nèi)(前677-675),立申生為太子的時間定在此后數(shù)年內(nèi),則根據(jù)當時晉國內(nèi)外各方面情形,可以大略推知,獻公立申生為太子具有明
15、顯的權(quán)宜性特點。 </p><p> 一方面,獻公繼位之初,晉國內(nèi)部的局勢并不安寧,桓、莊之族的勢力仍然強大,至獻公六、七年(前671-670)甚至發(fā)生了不得不驅(qū)逐并誅之的情況:“晉桓、莊之族逼,獻公患之。士蒍日:‘去富子,則群公子可謀也已。’公日:‘爾試其事。’士蒍與群公子謀,譖富子而去之?!薄皶x士蒍又與群公子謀,使殺游氏之二子。士蒍告晉侯日:‘可矣!不過二年,君必無患?!边@樣看來,早立太子,盡快穩(wěn)定局勢,
16、勢在必然。另一方面,申生雖為獻公與父妾齊姜所生之子,來路不是那么光明正大,但因齊姜與春秋五霸之一齊桓公間的親屬關(guān)系,立申生為太子,以突出夫人齊姜的地位,借以獲取齊桓公的支持,便是當時形勢下較實際的一種選擇了。 </p><p> 然而,隨著時間的發(fā)展,晉內(nèi)部局勢逐漸平穩(wěn),申生之母齊姜亦死,尤其是伐驪戎得到具有“國色”的驪姬后,獻公對已經(jīng)失去母愛的申生,便不能不發(fā)生一種態(tài)度上的轉(zhuǎn)變。這種轉(zhuǎn)變,隨著驪姬之子奚齊的出
17、生而日益加劇。下面,我們依據(jù)《左傳》、《國語》、《史記》諸書,將有記年之幾個重要事件排比如下: </p><p> 晉獻公五年(前672),伐驪戎而獲驪姬。 </p><p> 十二年(前665),驪姬生奚齊,令申生諸公子分赴異地。 </p><p> 十六年(前661),獻公作二軍,自將上軍,命申生將下軍,以伐霍。 </p><p>
18、 十七年(前660),命申生伐東山。 </p><p> 二十一年(前656),申生自殺。 </p><p> 在這樣一個時間序列里,獻公五年、十二年是兩個關(guān)鍵年份。前者因驪姬的出現(xiàn),使獻公關(guān)愛的重心發(fā)生了變化;后者因有了與驪姬所生之子,遂導致獻公廢嫡立庶之念的萌生?!妒酚?#183;晉世家》載:“五年,伐驪戎,得驪姬、驪姬弟,俱愛幸之。”“十二年,驪姬生奚齊,獻公有意廢太子,乃日:
19、‘曲沃吾先祖宗廟所在,而蒲邊秦,屈邊翟,不使諸子居之,我懼焉?!谑鞘固由晟忧郑又囟悠?,公子夷吾居屈。獻公與驪姬子奚齊居絳。晉國以此知太子不立也。”這兩段記述,已明確透露出獻公態(tài)度轉(zhuǎn)化的個中信息。 </p><p> 然而,獻公雖已有了廢立太子之意,卻并未馬上實施之,考其原因,蓋與以下兩個因素相關(guān): </p><p> 其一,申生謹言慎行,且又天性良善,頗得民心,以致獻公抓
20、不到廢立的把柄,只能一再派申生率軍征伐,觀其成敗,藉以尋釁滋事。于是便有了前述十六、十七年伐霍、伐東山的事件。 </p><p> 其二,一批朝臣圍繞獻公伐驪戎、娶驪姬、欲廢太子等一系列事件,或公開諫阻,或私下議論,由此形成輿論攻勢,迫使晉獻公不敢一意孤行,擅行廢立。如早在伐驪戎、娶驪姬之際,史蘇即以龜兆所示,予以諫阻;繼而又借夏桀伐有施而亡于妹喜、殷辛伐有蘇而亡于妲己、周幽伐有褒而亡于褒姒的歷史教訓,說明“有
21、男戎必有女戎”的道理。而在驪姬生子之后,史蘇再次斷言:“今君滅其父而畜其子,禍之基也?!闷渖?,必授之情。彼得其情,以厚其欲,從其惡心,必敗國,且深亂?!笔诽K的這些意見,頗得同朝大臣里克、郭偃、士蒍等的贊成與附和。又如針對獻公十六年作二軍以伐霍事,士蒍明確指出:“夫大子,君之貳也。恭以俟嗣,何官之有?今君分之士而官之,是左之也,吾將諫以觀之。”針對獻公十七年命太子伐東山事,里克諫日:“非故也。君行,大子居,以監(jiān)國:君行,大子從,以撫軍
22、也。今君居,大子行,未有此也?!彪m然士蒍、里克與獻公經(jīng)過多個回合的爭論并未取得滿意的結(jié)果,但這種諫阻本身卻反映了人心所向,形成對申生的輿論支持。 </p><p> 申生的正道直行及其獲得的輿論支持,固然一定程度上延緩并限制了獻公廢立計劃的實行,但似乎也正是這種朝臣的輿論,越發(fā)加重了獻公自身的危機感。所以,當驪姬向他進讒,說出“茍利眾而百姓和,豈能憚君”、“殺君而厚利眾,眾孰沮之”的話時,獻公便不能不心有戚戚,
23、而明言“吾將圖之”了??疾飓I公此時心態(tài),已與前大有不同。在此之前,雖聽從驪姬讒言,將申生、重耳、夷吾分別調(diào)赴外地,但廢立之意未堅,很大程度上不過借此以滿足驪姬要求,討其歡心而已;在此之后,因了驪姬的讒言,使他意識到申生得眾已危及自身權(quán)威甚至性命,所以不能不設法以廢之。換言之,獻公欲廢申生太子之位的態(tài)度,此前多是被動的、應付的,此后則轉(zhuǎn)為主動的、認真的。這由他安排武公之廟的祭祀活動命奚齊蒞事而不命申生可以看出,由他不顧大臣諫阻而一再派申生
24、伐霍、伐東山也可以看出。雖然申生的幾次征伐都是得勝而歸,并未給獻公和驪姬實施廢立提供借口,但“克霍而反,讒言彌興”、“敗狄于稷桑而反,讒言益起”的結(jié)果,卻無疑部分實現(xiàn)了其愿望,也將申生推向越發(fā)不利的境地。前人指出:“夫獻公剛猛人也,能滅霍、魏、虢、虞諸國,以大其封,雖齊威久主夏盟,未嘗一為之屈,而肯為其子屈乎?</p><p> 里克、丕鄭、茍息相見,里克日:“夫史蘇之言將及矣!其若之何?”荀息日:“吾聞事君者
25、,竭力以役事,不聞違命。君立臣從,何貳之有?”丕鄭曰:“吾聞事君者,從其義,不阿其惑?;髣t誤民,民誤失德,是棄民也。民之有君,以治義也。義以生利,利以豐民,若之何其民之與處而棄之也?必立太子?!崩锟嗽唬骸拔也回?,雖不識義,亦不阿惑,吾其靜也?!比蠓蚰藙e。這段對話的時間已是獻公二十一年,亦即申生被逼自殺之年。從三人的表白看,只有丕鄭還支持申生,荀息則明確站到了獻公一邊,而里克則取中立態(tài)度,靜觀待變。當此之際,獻公已有恃無恐,可以行廢立之
26、事了,其所欠缺的,只是給申生尋找一個致罪的名頭而已。史載:獻公二十一年,“驪姬謂公日:‘吾聞申生之謀愈深?!舨粓D,難將至矣。’公日:‘吾不忘也,抑未有以致罪焉?!庇纱丝芍瑹o論驪姬,還是獻公,均已急不可待,只要罪名一立,即可采取行動了。于是,由驪姬親自出馬,上演了一出置毒于酒肉的鬧劇,給申生安上弒父弒君的罪名,將其推向必死之路。 </p><p> 表面看來,申生之死是驪姬所為,古今論者也都將批判的主要
27、鋒芒指向了驪姬,但若深一層看,早已對申生不滿、厭惡并想方設法欲致其罪的晉獻公無論如何逃脫不了干系,某種意義上,說他是驪姬的同謀也未為不可。首先,對驪姬以君命命申生“速祠而歸福”之事,獻公應是知曉的,否則就不會出現(xiàn)“君夢齊姜”與“獻胙”的前后呼應:其次,他的外出田獵,未嘗不是借故離開的避嫌之舉,這從“公至,召申生獻”之絲絲如扣的安排可以概略推知;最后,“毒酒經(jīng)宿輒敗,而經(jīng)六日,明公之惑”。這就是說,酒肉中之毒藥非申生六日前送來時所置,而為
28、驪姬于獻公返回前所為,其事并不難辨,且關(guān)涉君父安危和太子清名,更宜查證清楚,可是,獻公競不作任何辨察,即坐實了申生的罪名,將其傅杜原款立即處死。倘若不是殺人滅口,又是為了什么?因為事實很清楚:此一發(fā)生在宮廷而有預謀的事件,驪姬、獻公不去辨,慈孝的申生不愿辨,所可辨、所能辨者惟有身為太子之傅的杜原款了。杜原款將死時有言:“款也不才,寡智不敏,不能教導,以至于死。不能深知君之心度,棄寵求廣土而竄伏焉。小心狷介,不敢行也,是以言至而無所訟之也
29、?!彼^“不能深知君之心度”,蓋謂君早欲廢太子而己猶未知:所謂“言</p><p> 三、申生之“孝”及其品格的文化內(nèi)蘊 </p><p> 申生是一個悲劇人物,也是被后世反復提及并予以高度推獎的孝子典型。由于恪守孝道,所以面對來自驪姬的挑撥誹謗和各種讒言,他逆來順受,不做辯解;由于恪守孝道,他多次拒絕了勸他求取自安或出奔躲避的善意忠告,執(zhí)意留在晉國,勤于王事。試看史書的如下記載: &
30、lt;/p><p> 蒸于武公,公稱疾不與,使奚齊蒞事。猛足乃言于大子曰:“伯氏不出,奚齊在廟,子盍圖乎!”大子曰:“吾聞之羊舌大夫曰:‘事君以敬,事父以孝?!苊贿w為敬,敬順所安為孝。棄命不敬,作令不孝,又何圖焉?且夫間父之愛而嘉其貺,有不忠焉;廢人以自成,有不貞焉。孝、敬、忠、貞,君父之所安也。棄安而圖,遠于孝矣,吾其止也?!?</p><p> 公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
31、……士蒍出語人日:“太子不得立矣。……與其勤而不入,不如逃之。君得其欲,太子遠死,且有令名,為吳太伯,不亦可乎?”太子聞之曰:“子輿之為我謀,忠矣。然吾聞之:為人子者,患不從,不患無名;為人臣者,患不勤,不患無祿。今我不才,而得勤與從,又何求焉?焉能及吳太伯乎?”太子遂行。 </p><p> 至于稷桑,狄人出逆,申生欲戰(zhàn)。狐突諫曰:“不可。突聞之:國君好艾,大夫殆;好內(nèi),適子殆,社稷危。若惠于父而遠于死,惠于
32、眾而利社稷,其可以圖之乎?況其危身于狄,以起讒于內(nèi)也!”申生曰:“不可。君之使我,非歡也,抑欲測吾心也。是故賜我奇服,而告我權(quán)。又有甘言焉。言之大甘,其中必苦,譖在中矣,君故生心。雖蝎譖,焉避之?不若戰(zhàn)也。不戰(zhàn)而反,我罪滋厚;我戰(zhàn)死,猶有令名焉?!惫麘?zhàn),敗狄于稷桑而反。 </p><p> 這里,“孝”成為申生處理親子關(guān)系的惟一準則,也構(gòu)成他文化品格的重要支撐。他不是不知道有人在背后屢進讒言,不是不知道君父已聽
33、信了讒言并生出異心,他也不是不知道出奔別國既可以免除君父的猜疑,又可以使自己避難,但他仍然要堅于職守,希冀以自己的行動換得君父的回心轉(zhuǎn)意?!半m蝎譖,焉避之”、“我戰(zhàn)死,猶有令名焉”,在這頗具悲涼悲壯意味的話里,我們似乎可以體察到申生緣于道德理想的一種真誠。 </p><p> 秉持此種真誠,申生在困境中艱難地堅持著,即使在驪姬以置毒案嫁禍于他的生死關(guān)頭,他仍然不愿出逃他國,而是選擇了以死明志?!秶Z·
34、晉語二》記載了申生死前的兩段話,最能展示他的心志。一方面,不愿出逃以彰顯父之過惡,另一方面,仍以“吾君老矣,國家多難”為憂,希望狐突出面輔佐王室。綜而觀之,申生對其父可謂忠孝兩全、仁至義盡了,故其死后被謚為“共君”。共者,恭也。這就是說,申生之孝以恭順為核心,面對來自驪姬和君父的各種壓力,他不做申辯,忍辱負重,努力追求著一種人格上的自我完善,為自己追求一個可以傳之久遠的孝名。 </p><p> 那么,申生這種
35、無條件的“敬順事上”的態(tài)度和做法,果真可以稱之為“孝”嗎?答案又是否定的。原始儒家提倡忠孝之道,但其所謂忠孝,與后世流傳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有著明顯的差異。據(jù)《孔子家語》,孔子論子之事親有言:“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狈駝t,“身死而陷父于不義,其不孝孰大焉?”這就是說,當父、君欲致子、臣于死地時,子、臣為了不陷父、君于不義,是可以逃避的。而這種逃避,正是孝的一種表現(xiàn)。進一步說,子、臣之事父、君,不僅在父、
36、君施虐時可以逃避,而且為了匡救父、君之過,還應勇敢地站出來,陳說事理,予以諫諍和申辯。宋人陳祥道專就申生事指出:“君子之于親,有言以明己,有諫以明事,諫則以幾為順,以孰為敬。幾而不入,則至于孰;孰而不入,則至于號;號而將至于見殺,則亦有義以逃之。是雖于親有所不從,而于義無所不順;于親或不我愛,而于鄉(xiāng)間無所得罪,此古之所謂孝子也。彼不善事親者,以小愛賊恩,姑息賊德,于己可以言而不言,于事可以諫而不諫,依違隱忍,惟意是從。以至殞身子其親之命
37、,而陷親于不義之名,是將以安親,而反危之;將以悅親,而反辱之。此君子之所不取也。晉獻公將殺其世子申生,申生</p><p> 杜原款將死,使小臣圉告于申生,曰:“……吾聞君子不去情,不反讒,讒行身死可也,猶有令名焉。死不遷情,強也;守情說父,孝也;殺身以成志,仁也;死不忘君,敬也。孺子勉之!死必遺愛,死民之思,不亦可乎?”申生許諾。杜原款對申生的詳細教誨史已無載,但僅從死前這幾句遺言,已可概見其平日教習之一斑:
38、“不去情,不反讒”,強調(diào)的是要謹守親子之情,聽到讒言不去辯駁;“死不遷情”、“守情說父”、“殺身成志”、“死不忘君”,強調(diào)的也都是子、臣對父、君的單方面情感和義務,也就是說,父和君可以不仁不義,但子和臣卻要恭順事上,以求取強、孝、仁、敬的“令名”。杜原款這樣一種思想,通過長期的教化熏染,而內(nèi)化為青年申生的自我情志,本不難理解;而當申生以此情志接人待物,也就必然地形成一種定向思維和排他性的取舍傾向,即凡與之相異者即拒斥之,凡與之相合者即汲
39、收之。試看前引幾次自我表白:“吾聞之羊舌大夫日:‘事君以敬,事父以孝?!苊贿w為敬,敬順所安為孝。’”“吾聞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本c其得之于杜原款的教誨相一致,均展示出極為濃郁的“敬順事上”特征。 </p><p> 既然“敬順事上”是其行事的基本準則,那么,申生具有的“小心精潔”的內(nèi)在心性,以及對完善的道德化人格的追求,便有其邏輯的合理性了。對于申生的這種心性,還是那位善于察言觀色、心
40、計多端的優(yōu)施看得清楚:“其為人也,小心精潔,而大志重,又不忍人。精潔易辱,重僨可疾,不忍人,必自忍也。”這里的“小心”,謂其謹慎而多畏忌;“精潔”,謂其精粹純潔而無雜質(zhì):“大志重”,謂其抱負遠大;“不忍人”,謂其宅心仁厚。這是一種謹小慎微的內(nèi)向性格,也是一種追求完美、輕易不會改變志向而又受不得污辱的正直性格。由于受不得污辱,所以易于被辱;由于謹慎內(nèi)向,宅心仁厚,所以受辱后多默默承受,不愿聲張,也不愿躲避。大概正是看到了申生這種與“不知固
41、秉?!敝安恢琛闭咤漠惖男愿裉攸c,優(yōu)施才建議驪姬首先拿申生開刀,謂其“知辱可辱,可辱遷重”、“甚精必愚”、“愚不知避難”。 </p><p> 優(yōu)施這段話雖是針對申生說的,卻一定程度地概括了中國歷史上兩種截然不同的人格類型,即正人君子與邪佞小人的區(qū)別,而其分界即在于“知辱”與“不知辱”。邪佞小人因不知辱,故“頑鈍無恥”、“沉鷙有謀”,“雖辱之而不動”,最能得昏君寵信;正人君子因知辱,故“惜名顧行,惟恐點污”、
42、“以節(jié)自勵,不以智自全”,屢屢敗于旁行邪出、無所不用其極的小人手下,猶如申生惟“精潔”是好,“一辱以弒君之名,則必以死自明而后已”。如果說,就具體情境言,申生之死緣于驪姬等群小進讒、獻公信讒的外在動因,那么,就事件本質(zhì)言,申生之死卻是其“小心精潔”、“敬順事上”的性格特點所使然。也就是說,申生這種性格本身,導致他惟上是從,遇讒不辯,拚得一死,決不逃避。他的悲劇,與其說是家庭層面的倫理悲劇、國家層面的政治悲劇,毋寧說是一種緣于人性深處的性
43、格悲劇。這種性格悲劇,在中國歷史上一再上演,而申生便是其早期的代表人物。 </p><p> 換一個角度看,申生“敬順事上”卻屢被讒毀,“將以悅親”反受辱身亡,這一事實本身即說明了“家天下”政治之復雜和殘酷,說明了“愚孝”、“愚忠”之不可取、不可為。慎子有言:“君明臣直,國之福也;父慈子孝,夫信妻貞,家之福也?!边@里展示的,是一幅完滿幸福、頗具吸引力的家國關(guān)系圖卷,然而,在現(xiàn)實生活中,明君、慈父、信夫并不多見,
44、更多出現(xiàn)的,倒是君不明、父不慈、夫不信。在這種情況下,單方面地要求臣忠、子孝、妻貞,則無異于對不明之君、不慈之父、不信之夫等權(quán)力持有者的一種放縱,無異于對臣、子、妻等弱勢群體的一種愚弄。倘若為臣為子者看不到這一點,仍然無原則、無申辯、無抗爭地盡忠盡孝,則其忠孝豈不正是一種愚忠愚孝?慎子一針見血地指出:“故比干忠而不能存殷,申生孝而不能安晉,是皆有忠臣孝子而國家滅亂者。何也?無明君賢父以聽之。故孝子不生慈父之家,忠臣不生圣君之下?!币?/p>
45、之,孝子、忠臣是因父不慈、君不圣才得名的,既然世無明君賢父,則臣、子雖有忠、孝之行,仍然挽救不了國家的敗亂,更何況這些孝子忠臣之言行,在嚴格意義上本來就算不得真正的孝和忠!由此看來,說“申生孝而不能安晉”,實在是對申生之“孝”所起作用的一種</p><p> 四、重耳出亡在棄逐文化史上的意義 </p><p> 與申生的“恭”而非“孝”相比,同遭驪姬之讒的重耳出亡異國十九年,歷經(jīng)磨難,
46、最后重返晉國,成就了一代霸業(yè),倒是更近于孔子所謂“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之事父事君的忠孝之道。故唐人李翱認為:“晉獻公信驪姬之讒,將立奚齊,太子申生不去,終被惡名,雉經(jīng)而死,且陷其父于惡。公子重耳奔翟逃禍,卒有晉國,霸天下。故重耳為孝,而申生為恭?!?</p><p> 重耳為獻公之妾大戎狐姬所生,庶出的身份,使其不具備成為太子的條件,同時,也使他不必像申生那樣,承擔來自驪姬的正面攻擊,從而一定程度地躲避了風
47、頭浪尖的危險。然而,驪姬并沒有完全放過他。獻公十二年,驪姬生奚齊后即向獻公進讒,遂導致申生、重耳、夷吾諸公子分赴曲沃、蒲、屈三地,以此降低獻公對他們的信賴和倚重。獻公二十一年毒酒案發(fā),驪姬又一次將攻擊的矛頭指向重耳。史載:“驪姬既殺太子申生,又譖二公子日:‘重耳、夷吾與知共君之事?!睂P姬來說,申生是其廢嫡立庶、以幼代長的最大障礙。申生一死,重耳、夷吾兩兄弟的重要性便凸顯出來。因為重耳、夷吾雖為庶出之子,但年長于奚齊,對立奚齊為太子仍
48、構(gòu)成不小的威脅,故繼續(xù)向獻公進讒,構(gòu)陷重耳、夷吾參與了申生之謀,將他們拖下渾水,一齊殺掉,以解除最后的隱憂,便是驪姬的當務之急了。 </p><p> 在驪姬的進逼下,重耳表現(xiàn)出與申生截然不同的心性。早在申生蒙冤未死之際,重耳即曾向他進言:“子盍言子之志于公乎?”當申生以不可傷獻公心為由拒絕后,重耳又勸道:“然則盍行乎!”這則見載于《禮記·檀弓》篇的史料,為我們展示了重耳與申生迥然有別的思考方式:面對
49、讒言和陷害,申生是依違隱忍,重耳則欲辯白申說;申生是以死明志,決不逃避,重耳則主張出亡他國,暫避風頭。這樣兩種思維方式,反映了二人不同的性格特點,展示了二人對待君父的不同態(tài)度,從而也就決定了二人不同的行為取向。所以,當獻公在驪姬蠱惑下派人伐蒲、伐屈,再次對兩個親子痛下殺手時,重耳逾墻而逃,出奔狄,夷吾出奔梁,兩位庶出之子以逃亡回答了來自庶母昏君的迫害。由于“盡逐群公子”,故奚齊水到渠成地被立為太子:然而,其結(jié)果卻也怵目驚心——“國無公族
50、焉”。 重耳亡狄的時間是獻公二十二年(前655),其年齡各書所載有異。據(jù)《史記·晉世家》:“重耳遂奔狄,狄,其母國也。是時重耳年四十三?!倍鴵?jù)《國語·晉語四》所載僖負羈言,則謂“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蹲髠鳌冯m未明確記載出亡時的年齡,卻予《昭公十三年》載叔向語日:“我先君文公……生十七年,而有士五人…</p><p> 晉文以僖五年出奔,在狄十二年,二十四年方入晉,以夏正數(shù)之,則整十九
51、年?!稌x語四》云:“晉公子生十七而亡”,昭十三年《傳》亦云:“先君文公生十七年有士五人”云云,則晉文出亡,時年十七;亡十九而返國,時年三十六;城濮之役,即位已四年,則年四十,死時才四十四?!稌x世家》謂重耳出奔年四十三,凡十九歲而得入,時年六十二。閻若璩《四書釋地三續(xù)》謂史遷之說不若《左傳》、《國語》足信,其說是也。乃洪亮吉《詁》信《史記》不信《左傳》,其考據(jù)實誤。若如《史記》之說,重耳奔蒲,年四十三,而其年獻公滅虢,執(zhí)井伯以媵秦穆姬,秦
52、穆姬為申生之姊,長于重耳者至少數(shù)年,豈五十歲左右始嫁耶?這段辨析有理有據(jù),應是可信的。另據(jù)《史記·秦本紀》,秦穆公四年,“迎婦于晉,晉太子申生姊也”。穆公四年即晉獻公二十一年,這就是說,穆姬亦即申生姊出嫁秦國與申生死在同一年。聯(lián)系到前述獻公烝齊姜生申生當在獻公繼位前后的一二年內(nèi),則獻公二十一年申生死時當為二十歲左右,其姊亦不過二十出頭。重耳為申生之弟,其出亡時年齡為十七歲,亦即小于申生三四歲,正與事件相合。重耳以十七歲之少年即
53、被逼出亡,出亡十九年而重返晉國,無論在其個人成長史上,還是在棄逐</p><p> 考察重耳歷時十九年的出亡史,蓋有三個方面最值得注意: </p><p> 其一,歷經(jīng)磨難,忍辱負重,由少不更事而日趨成熟。在重耳出亡的十九年中,其足跡所及,達狄、衛(wèi)、齊、曹、宋、鄭、楚、秦諸國,其間雖也受到若干禮遇,但遭受更多的卻是冷遇和輕慢。在衛(wèi),向農(nóng)夫乞食,農(nóng)夫與之塊;經(jīng)曹,受到曹共公薄觀裸浴的侮辱
54、;過鄭,鄭文公亦不加禮;及楚,與楚子激辯而子玉請殺之,險遭不測。這些經(jīng)歷,固然增加了流亡生活的艱辛,但同時也磨煉了流亡者的意志,使重耳由昔日養(yǎng)尊處優(yōu)、不更世事的貴公子,逐漸成長為一位堅韌不拔、腹有韜略的政治家。孟子所謂天降大任、苦其心志之說,在重耳身上得到了進一步的體現(xiàn)。 </p><p> 其二,得賢士五人,盡心輔佐,通過群體的自我拯救,實現(xiàn)對困境的克服和超越。從棄逐文化的角度看,重耳是一個不得于父、君的棄子
55、和逐臣,但與一般棄子逐臣有所不同的是,他不是只身出奔,在他的周圍,聚集著以狐偃、趙衰、顛頡、魏武子、司空季子五人為代表的一批賢能之士,由此構(gòu)成一個被國君驅(qū)逐而輾轉(zhuǎn)奔徙的政治流亡集團。此一集團之得以形成,固然有賴于重耳的政治地位、“自少好士”的心性和“好學而不貳”的人格魅力,但此一集團形成并流亡之后,便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凝聚成了一種目標相同、利益攸關(guān)、雖非血緣卻勝似血緣的關(guān)系。正是這種關(guān)系,為重耳克服十九年流亡生涯之困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chǔ)
56、。 </p><p> 細讀相關(guān)文獻可知,此一集團對困境的克服主要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在若干具體事情上對重耳加以勸導和協(xié)助,如當衛(wèi)之農(nóng)夫與之塊、重耳怒而“欲鞭之”時,狐偃及時勸阻,使其拜而受之,巧妙地化解了一場可能激起的糾紛;至齊,因與桓公之女成婚而安于享樂時,“從者以為不可”,并設謀“醉而遣之”:另一方面,則是在出亡路線之制定、重大事件之決斷上,為重耳出謀劃策,避免失誤。早在逃亡之初,當重耳欲出奔齊、楚二
57、國時,狐偃即以其政治謀略指出:“夫齊、楚道遠而望大,不可以困往?!虻医鼤x而不通,愚陋而多怨,走之易達,不通可以竄惡,多怨可與共憂。今若休憂于狄,以觀晉國,且以監(jiān)諸侯之為,其無不成?!敝習x獻公二十六年,晉國禍亂頻仍:九月,獻公亡;奚齊繼立為君;十月,里克殺奚齊于喪次,卓子繼立:十一月,里克又弒卓子于朝。當此三君迭亡、政治動蕩之秋,里克欲迎身在狄國的重耳為君,秦穆公亦欲助重耳返國以獲利,重耳欲往,狐偃先以“堅樹以始,始不固本,終必槁落”
58、為喻,力勸重耳不可人晉;接著,又以“父死在堂而求利,人孰仁我?人實有之,我以僥幸,人孰信我?不仁不信,將何以長利”的說辭,勸說重耳拒絕秦使。狐偃的這些意見,老謀深算,眼光</p><p> 其三,廣交諸侯,獲取外援,在他者救助下重返晉國。十九年的流亡生涯,使重耳在歷經(jīng)磨難的同時,也開闊了視野,深入了解了各國間的復雜關(guān)系,為其獲取外部援助打開了一條通道。狄是重耳的母國,“近晉而不通”,雖小卻可以安身,雖僻卻便于觀
59、察周邊動靜,所以重耳居狄長達十二年,以休養(yǎng)生息,積蓄力量。齊是強國,齊桓公因齊姜之子申生被廢被害,自然對晉獻公有怨在心,而對同遭驪姬之亂的諸公子憐愛有加,故重耳前往投奔,桓公即以女妻之,贈馬二十乘。但是時桓公年事已高,助重耳返國有心無力,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重耳只得暗自踏上繼續(xù)求援的路途。由齊而曹,由曹而宋,由宋而鄭,重耳受到的待遇雖冷暖有別,但對于其復國大計而言,這些小國都發(fā)揮不了多少實際的作用,所以他來到楚國。楚為南方的大國,其時東征
60、西討,勢頭正盛,楚成王也有助重耳返國之心,但他的要求卻是“何以報我”。面對成王的一再逼問,重耳慨然作答:“若以君之靈,得返晉國,晉楚治兵,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其左執(zhí)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這強硬的答詞,導致重耳差點被子玉殺掉,但由此也反映了重耳雖身在危難之中,卻不肯低聲下氣、不愿用國土做交易的剛直心性和霸主氣魄。失勢</p><p> 這是一段為人津津樂道的政治流亡史,也是一位棄子逐臣通過自我
61、拯救和他者救助,歷盡艱辛終于復國的典型案例。宋人蘇轍有言:“晉文公辟驪姬之難,處狄十有二年,奚齊、卓子相繼戮死,秦、晉之人歸心焉。文公深信舅犯,靖而待之,若將終焉者。至于惠公起而赴之,如恐不及。于是秦人責報于外,而里、丕要功于內(nèi),不能相忍,繼以敗滅,內(nèi)外絕望,屬于文公。然后文公徐起而收之,無尺土之賂,一金之費,而晉人戴之,遂霸諸侯。彼其處利害之計誠審哉!”這段話,從重耳在流亡中審時度勢、謀定而后動,終于贏得秦、晉歸心的角度,指出了重耳得
62、成霸業(yè)的原因,無疑是正確的。但深一層看,重耳之得成霸業(yè),在根結(jié)處卻緣于他的被棄被逐,緣于他在棄逐過程中歷經(jīng)的劫難和磨練,緣于他不甘命運擺布而進行的自我拯救和獲取他者救助的雙重努力。如果說,“重耳之霸心生于曹”,還只是看到了所受屈辱給予他的刺激;“險阻艱難,備嘗之矣;民之情偽,盡知之矣”,也只是說明了困境和歷練給予他的收獲,那么,“重耳以亡公子流落于四方,其心固未嘗一日忘晉也”,則揭示了重耳從被逐之日起即開始的對復國目標的堅持,對回歸父母
63、之邦的渴望。某種意義上,正是這種堅持和渴望,給了他復國、回歸的</p><p><b> 五、余論 </b></p><p> 從本質(zhì)上說,驪姬之亂是以進讒為手段、以奪嫡為目標、以戕害并驅(qū)逐異己勢力為表現(xiàn)形態(tài)的歷史事件。一方面,這一事件以家庭為基本單位而展開,事件的主要人物之間是夫婦、父子關(guān)系:另一方面,因了晉獻公的國君身份,人物關(guān)系又躍升為君后和君臣,從而便具有
64、了國家層面更為復雜的政治意義。然而,無論是家族血緣倫理,還是國家政治道德,其結(jié)合點和著力點均在于廢嫡立庶,以幼代長,在于圍繞最大利益展開的不正當爭奪和權(quán)力持有者對此爭奪的縱容和支持,由此導致申生被逼自殺、重耳及夷吾被逐出亡的悲劇。就此而言,這一事件與此前周王朝發(fā)生的褒姒之亂,在形式和內(nèi)容上都是一以貫之的。 </p><p> 考察相距一百余年的兩次事件,施動者皆為一家之主兼一國之主的父、君,即周幽王、晉獻公;進
65、讒者皆為因貌美而被專寵的庶母,即褒姒、驪姬;受動者皆為長子兼太子,即宜臼、申生。其稍有差異者,一是褒姒之亂有廢申后的情節(jié),而驪姬之亂因晉獻公夫人齊姜已死,故其矛頭一開始便對準了太子申生;二是與周太子宜臼被廢出逃相比,晉太子申生是在讒言逼迫下自殺身亡,出亡者乃非太子身份的庶出之子重耳和夷吾。這樣兩點差異,展示了不同歷史事件的局部特點,卻無礙于其結(jié)構(gòu)功能之大體相近和文化意義之整體趨同。由此種相近和趨同,可以得出以下幾點規(guī)律性的認識。 <
66、;/p><p> 其一,庶母以妾代妻,結(jié)納佞臣,肆意進讒,陷害異己。驪姬與褒姒一樣,都是因貌美年輕而被納為妾的女子,其家庭地位和政治地位均是無法與正室夫人相比的。然而,她們又絕不甘心于妾的身份,在利用巧言令色獲得寵幸之后,特別是在有了親生兒子之后,想方設法為己子謀取太子之位,便成了其一致目標。為了達成此一目標,她們采取的主要手段便是肆意進讒,挑撥離間:而為了加強自己的力量,又進一步籠絡朝廷內(nèi)外的權(quán)臣和勢利小人,由此
67、組成一個利益群體,在更大的范圍內(nèi)制造輿論,引誘或迫使君主就范,直至廢除并驅(qū)逐太子。諸如褒姒之與虢石父朋比為奸,驅(qū)逐宜臼;驪姬之與“二五”、優(yōu)施串通一氣,害申生,逐重耳、夷吾,無不如此。就此而言,從美女受寵到庶母進讒再到驅(qū)逐異己,便形成了上古時代廢嫡立庶的恒定模式,而在此一模式的背后,展示的乃是為獲取利益最大值所進行的陰謀和搏殺。 其二,君主迷戀女色,輕信讒言,以庶代嫡,擅行廢立。韓非《備內(nèi)》有言:“為人主而大信其妻,則奸臣得乘于妻
68、以成其私,故優(yōu)施傅驪姬,殺申生而立奚齊?!睂嶋H上,與晉獻公信驪姬而殺申生、立奚齊相類,周幽王之廢申后、逐宜臼也是寵信褒姒的結(jié)果??疾爝@些人主“大信其妻”并因之以</p><p> 其三,由人主重色、庶母進讒,導致嫡長子被廢被逐;由嫡長子被廢被逐,導致國本動搖,政局大亂。中國傳統(tǒng)的宗法文化是一個重嫡重長的文化,而相比之下,嫡又重于長。嫡子、庶子如同樹的根干和枝蘗,“孽者,蘗也。樹木斬而復生,謂之蘗?!耐跞眨骸?/p>
69、本支百世’,是適子比樹本,庶子比支孽也。宗適子者,以適子當為庶子之所宗,故稱宗也”。正因為嫡子具有為庶子所宗的重要性,故《春秋公羊傳》明確提出:“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边@就是說,君父的繼承人首先須是嫡親長子,不管他是否賢能;當?shù)兆幽暧子谑踊蛘逕o子時,所立者則須是嫡子或最尊貴妻妾所生之子,而不管其年之長幼。這套宗法規(guī)定,既是以血緣為紐帶的社會等級制度,又是一夫多妻制下的繼承制度,自商末周初即已建立,并為此后歷代君主、諸侯、
70、富室遵守執(zhí)行,有效地避免了嫡庶兄弟為爭奪繼承權(quán)而引發(fā)的禍亂,對維護王權(quán)和社會穩(wěn)定不無幫助。倘若不遵守此一規(guī)定甚至破壞它,輕則引起家族紛爭,重則導致國家動亂甚至滅亡。聯(lián)系到宜臼、申生的情況可知,他們身為嫡長子,不僅具有合法的君位繼承權(quán),而且已經(jīng)被立為太子,成了天下皆知的國之儲君;可是,褒姒、驪姬為了謀取更大的利益,偏要違背、破</p><p> 其四,在流亡過程中,棄子逐臣以獲取救助、實現(xiàn)回歸為首要目標,凸顯了棄
71、逐文化的基本主題。固然,在遭受讒言而被廢掉太子之位這一點上,申生與宜臼的遭遇是相同的,所以前人多將二人相提并論,認為“晉太子申生厄于驪姬之讒,……正與宜臼事相類”、“申生之事蓋與宜臼無以異也”,然而,就其遭讒害后的選擇而言,申生之自殺與宜臼之出奔畢竟不同,倒是身為庶子的重耳在出亡一點上與宜臼更為相類,也更具棄逐文化史的意義。這種意義,約而言之,一在于尋求救助,二在于實現(xiàn)回歸。所謂救助,是相對于弱小無助、缺乏安全感者而言的:所謂回歸,是相
72、對于遠離家國、無法實現(xiàn)理想者而言的。一方面,在庶母、君父的聯(lián)合打擊下,作為受害者的棄子逐臣勢單力薄,其命運如同斷梗飄蓬,確然已經(jīng)失去安全感,確然已經(jīng)無助;另一方面,他們蒙受莫須有的罪名,不得已而踏上流亡路途,飽經(jīng)風雨磨難,無不希望早日回歸故國,以獲得人之歸屬,獲得自我理想的實現(xiàn)??疾煲司?、重耳之出亡經(jīng)歷,其一奔申,一奔狄,皆首先選擇自己的母國作為出奔地,其意即在獲取安全感和外力救助,以達成回歸的愿望;而當其母國之力量不足以完成救助、幫其
73、回歸時,便有了申侯聯(lián)合繒侯、犬戎,共助宜臼復國、重建</p><p> 綜上所言,從褒姒讒逐宜臼到驪姬讒害申生、逼走重耳,再到被棄逐者獲取救助、復國為君,中國早期棄逐事件在棄逐之動因、棄逐之過程和棄逐之終結(jié)諸方面,已自形成了一套基本模式,并草蛇灰線,伏脈千里,在隱顯明暗間給予后來的貶謫文化以影響和規(guī)范。所不同者在于:早期棄逐事件的施動者和受動者多為父與君、子與臣的結(jié)合體,后期貶謫事件的施動者和受動者則轉(zhuǎn)化成了非
74、血緣關(guān)系之君與臣的直接對應;前者的讒毀者主要由庶母及佞臣擔任,后者的讒毀者則轉(zhuǎn)化為單一的佞臣群小;前者的受動者在棄逐過程中多尋求外力救助,并以復國興霸為回歸的主要目標,而后者的受動者在棄逐過程中則主要依靠自我拯救,并以回歸朝廷或故園為主要目標。這樣一些變化,伴隨著中國宗法政治向?qū)V普无D(zhuǎn)化的進程而完成,但就本質(zhì)言,其間的聯(lián)系卻是一以貫之的。 </p><p> 作者簡介:尚永亮,男,1956年生,河南長垣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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