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考研英語一試題真題(含答案詳解+作文范文)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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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John Locke洛克,土木一甲 第三組指導老師 邵維慶 組長 楊雁琳 組員 陳威宇 張姿敏 陳愉方 黃騰慶 賴奕廷 圖片來源:yahoo圖片搜尋,大綱,人物背景介紹

2、 陳愉方 主要著作介紹 張姿敏主要思想介紹 黃騰慶重要學說與理論探討 黃騰慶人物思想對當世vs後世影響 陳威宇批評與檢討 賴奕廷結論 楊雁琳,,,,,,,,人物生平介紹,Reporter:陳愉方,

3、生平,約翰.洛克(John Locke) 1632年8月29日生於英國薩默塞特郡威靈頓村,此期間整個歐洲屬於政治思想動盪時期。在牛津居住約三十年,學習拉丁及希臘文學和古典教育訓練。在1704年10月28日去世。,約翰·洛克,圖片來源:維基百科,家庭背景,父親也叫約翰.洛克,在擔任地方法官的書記律師。母親艾妮絲.金恩是製革工匠的女兒。洛克的雙親 都是清教徒。洛克從小受嚴格的教育,清教徒的父親在內戰(zhàn)期間為議會

4、軍隊而戰(zhàn)。,,學歷,1646年洛克在西敏中學學校接受了傳統(tǒng)的古典文學基礎訓練。1652年克倫威爾主政期間,洛克到牛津大學學習,並在此居住了15年。1656年洛克獲得學士學位。1658年獲得碩士學位。後來擔任牛津大學的希臘語和哲學老師,洛克與當時的虎克、波以耳為同事,甚至和牛頓是好友。,經歷,1666年洛克在因緣際會下認識古柏(Anthony Ashley Cooper) ,後來為沙夫堡伯爵 (Earl of Shaftesbury

5、)1667年在知名醫(yī)師的指導下研讀醫(yī)學,對洛克在自然哲學上的概念產生極大影響(可在洛克所著的《人類理解論》一書裡發(fā)現(xiàn))。1667年洛克隨同沙夫堡伯爵前往倫敦,成為他的秘書與朋友,也是他的助理與個人醫(yī)生,1668年沙夫堡伯爵在洛克的監(jiān)護下成功地進行了一次肝臟手術1669年時洛克曾被入選英國皇家學會。1674年獲得了醫(yī)學學士的學位。1682年沙夫堡伯爵因捲入一次失敗的叛亂而逃往荷蘭,洛克也隨行。伯爵在翌年去世。洛克直到光榮革命

6、才返回英國。在荷蘭期間洛克隱姓埋名,並且完成了包括《人類理解論》在內的多部重要著作。,光榮革命,人物關係圖,查理一世(1649年處死)克倫威爾代位時期 查理二世(兄) 詹姆士二世(弟) (無合法的子女) (公然信奉天主教),,,詹姆士二世,詹姆士二世(1633年-1701年)英國在1685年經過政權輪替後,由查理一世的第二個兒子詹姆士二世繼成王位。1685年到16

7、88年間是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的國王,為最後一位信奉天主教的英國國王。,光榮革命經過,詹姆士二世因不想重蹈覆轍父王的悲劇,所以擴充軍隊。人民不想內戰(zhàn),但他卻一意孤行,脫離議會統(tǒng)治,威脅到倫敦城,和許多城鎮(zhèn)的利益。多數(shù)有產精英與社會貴族決定以不流血的方式推翻他。,輝格黨與托利黨,,面對著詹姆士二世獨裁,不僅輝格黨,甚至托利黨也都興起反感(因詹姆士信仰天主教)支持議會的輝格黨人與部分托利黨人為避免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傳位給剛出生

8、的兒子,而把詹姆士二世罷黜。輝格黨和托利黨七位名人出面邀請詹姆斯二世的女婿、其女兒瑪麗之丈夫威廉,入主英國國王寶座。,光榮革命 詹姆士逃跑 威廉進攻倫敦 一夕之間,,1689年1月國會向威廉提出《權利宣言》,宣言經議會

9、正式批準定為法律,即《權利法案》。威廉和瑪麗於2月宣布立為國王和王后,稱威廉三世和瑪麗二世,而這場革命沒有人命傷亡或受傷(即沒有流血「bloodless」),故史稱光榮革命。,光榮革命後續(xù),洛克於光榮革命後,撰寫《政府論下篇》替光榮革命做辯護,替人民做辯護,並說明為何在一天之內流放詹姆士二世,並且讓威廉和瑪麗共同統(tǒng)治。洛克提到:君王權力來自人民,所以君王必須照顧人民,一旦政府無能照顧人民,人民有權讓他下臺。,晚年,瑪莎姆女士(M

10、asham)邀請洛克前往她在鄉(xiāng)下住所定居。雖然當時洛克的身體狀況已經因為哮喘病發(fā)作而飽受折磨,他仍成為了輝格黨的英雄人物。在這段期間洛克也經常與艾薩克·牛頓等人討論各種議題。自1691年開始洛克一直住在瑪莎姆女士的家中,但洛克終身未娶,也未留下任何子女,在1704年10月28日去世。,主要著作介紹,Reporter:張姿敏,(1689) 《論寬容》—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 (1690

11、) 《論寬容第二篇》—A Second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1692) 《論寬容第三篇》—A Third Letter for Toleration(1689) 《政府論》—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1690) 《人類理解論》—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主要著作,(1693) 《教育漫話》—Some

12、 Thoughts Concerning Education(1695) 《聖經中體現(xiàn)出來的基督教的合理性》—The Reasonableness of Christianity, as Delivered in the Scriptures (1695) 《為基督教合理性辯護》—A Vindication of the Reasonableness of Christianity,《人類理解論》,成書於1690年批判了笛卡爾

13、主張知識起源上的所謂「天賦觀念」以及萊布尼茲的所謂「天賦實踐原則」這樣一個在認識論上的唯心主義觀點。本書是現(xiàn)代哲學經驗主義的起源之一。主旨在否定所謂與生俱來的觀念,主張人所經歷過的感覺和經驗才是塑造思想的主要來源。,《人類理解論》-白板說,洛克認爲人一出生即像是一塊白板,一切觀念、標誌均是經驗作用於心靈上刻下的痕跡。認爲人的心靈開始時就像一張白紙,而向它提供精神內容的是經驗(觀念)。Ex嬰兒出身於蒙古家庭與公務人員家庭

14、之別,《論寬容》(論宗教寬容),洛克的第一本出版著作成書於1689年強調政教分離洛克區(qū)分教會與民間政府的差異政府:維持和平而存在,必須保有武力教會:是自願構成的群體,使用說服的手段傳教,提供靈魂救贖,洛克雖然認為人民有義務服從政府的命令,但他認為宗教信仰是個人自由,政府是無法介入的。洛克反對教會對信徒們的的絕對權威,如同他反對君主對人民的絕對權力。*如果宗教行為違反世俗行為規(guī)定時,政府是有權力干涉的例如:禁止回

15、教在公共場合宰殺動物以維持環(huán)境的衛(wèi)生,《政府論》,1689年至1690年匯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學思想,不僅使洛克成為古典自由主義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對於後世的現(xiàn)實政治産生了深遠的影響。,《政府論》-上篇,對羅伯特?費爾曼爵士(Robert Filmer)的《先祖論即論國王之自然權》的反駁。洛克極力並有效地駁斥了費爾曼的君權神授的主張(父權、君權)。,羅伯特?費爾曼-主張,上帝創(chuàng)造了第一個人亞當,同時授予他統(tǒng)治妻子、兒女以及世上萬物

16、的權力,亞當不僅是第一個家長,而且是第一個國王。亞當這種父權和王權是代代相傳,永遠世襲的。(王權來自於父權),洛克-主張,主張每個人都擁有自然權利,而他們的責任則是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並且尊重其他人的同等權利。即使他的繼承人可以世襲這種權力,沒有上帝的明文規(guī)定來確定在各種情況下誰是合法繼承人,因而也無從確定應該由誰來掌握統(tǒng)治權。,《政府論》-下篇,洛克主張政府的權威只能建立在被統(tǒng)治者同意的基礎之上,並支持契約論。洛克則試圖替

17、光榮革命辯護,提出了一套正當政府的理論,並且主張當政府違反這個理論時,人們就有權推翻其政權。洛克還巧妙的暗示讀者當時英國的詹姆斯二世已經違反了這個理論。,Reporter:黃騰慶,主要思想介紹,前言,洛克的思想受霍布斯影響,思想同樣建築於自然法跟契約論上,但卻是以反駁霍布斯的思想為主,因為兩人對自然法跟契約論的解釋都不相同,並且洛克認為霍布斯的思想是沒有根據(jù)的。,,,洛克v.s霍布斯,天賦人權思想,引用聖經所記載的,洛克認為上帝給予人

18、類生命權、自由權以及追求幸福的權利(財產權),這三權是人生於自然世界就有的,也就是所謂的天賦人權。自然權利每個人都是平等的,不可被他人所支配、剝奪。,自然狀態(tài),洛克假設的自然狀態(tài)乃是一種“完備無缺的自由狀態(tài)”,也是一個平等的狀態(tài),一切權力都是相互的,即無強制的狀態(tài),但卻非放任的狀態(tài),更非'戰(zhàn)爭'狀態(tài)。 其中“無強制”體現(xiàn)為各項自然權利的具體擁有,“非放任”則是不侵犯他人的要求。他認為自然狀態(tài)中人與人之間仍然是有

19、約束的,而維繫這種關係的紐帶,則是自然法。,自然法,洛克推導出了自然法的內容,即“人均有保護自己生命、健康、自由和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若誰的權利受到侵犯,誰就有報復、懲罰和反抗他人的權利。每個人都是自然法的裁判者和執(zhí)行者。,但為何自然法如此美好我們還是需要建立一個公平、公正具有權威性的政府?,因為自然法有以下三大缺陷,無明文規(guī)定之法律,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才是對的,並且每個人對於自然法的認知都不一樣,所以容易造成衝突。無公正之裁

20、判者,發(fā)生糾紛時無法裁決,而且若有感情的因素,判決將有失公平。無權力保障判決之執(zhí)行,若犯人的力量無人可制衡,那就無人可裁決犯人了。,自然法缺陷實例,對自然法的看法不同ex走路靠左走還是靠右走?ex如果說你娘卡好,不是辱罵,只是單純問候對方母親呢?無明確法律規(guī)範ex闖紅燈不用繳罰單,你還會傻傻地等綠燈?ex殺人不用被制裁,你還會讓那幾張厭惡的嘴臉,在你面前出現(xiàn)?,契約論,所以,人們在自然狀態(tài)中的權利缺乏安全性,從而放棄單獨

21、執(zhí)行自然法的權力,成立社會,創(chuàng)立一個「合法的政府」,做為公正仲裁的主體,以保障每個人的自然權利。,人民,仲裁者(政府),簽訂契約,而人民選出來的仲裁者(政府)具有以下權利:對自然法的解釋權對自然法的執(zhí)行權,即是對犯人的處罰權。*但交給政府的權力,不包含洛克所提出的生命權、自由權、追求幸福的權力(財產權)。*人民 法律 政府Ex施戴安全帽之規(guī)定,政府存在的目的政府是由多數(shù)人民的契約誕生的,所以政

22、府的組成是建立於人民的同意。訂定契約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人民解決紛爭,為人民謀求幸福,彌補自然法的不足,讓生活更安定。,Reporter:黃騰慶,重要學說與理論探討,內容大綱,同意原則 罷免權 革命權 多數(shù)決原則 默認原則 任期制 分權制,,,,自古以來,人民總認為皇權是至高無上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洛克的思想帶來了改變,君要臣死、那我就罷免你,你若不下臺那我就用武力革命,把你逼下臺或者直接殺了你,不要忘了,你可

23、是經過大家的同意才能當上君王的。,*同意原則,洛克相信只有在取得被統(tǒng)治者的同意時,社會契約才會成立。唯有經過人民同意的政府才是合法的 統(tǒng)治者是基於被統(tǒng)治者的同意才能統(tǒng)治 *主權轉移,,我同意,但要全部人民都同意是不可能的,*多數(shù)決原則,洛克表示,在個人同意簽訂契約時,就以暗示願意成立一個主體去代表整體社會,因此社會則可依「多數(shù)同意的原則行

24、事」由於利益上的衝突,要全體人民都同意一個議題,是不可能的,為了避免政府無法運作,洛克提出了多數(shù)決,以多數(shù)人的決定代表全體,並能支配少數(shù)人的意見。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多數(shù)代表群體,那少數(shù)人只能乖乖服從嗎?,此時少數(shù)人有兩個選擇一、離開二、留下來選擇 二、留下來的人就等於願意接受多數(shù)的意見→默認原則,*默認原則(接受多數(shù)的意見),1.不同意(少數(shù))卻留下的人2.沒意見的人無意見者視為同意多數(shù)決的結果少數(shù)的不同意者除非退

25、出這個國家,否則就表示默認多數(shù)人的意見,這就是默認原則。,舉例,中華民國總統(tǒng)選舉馬英九成為第十二任總統(tǒng)多數(shù)決原則:馬英九689萬票(51.6%) > 蔡英文609萬票(45.63%) 默認原則:支持蔡英文的609萬選民假如沒有離開及代表默認沒投票的選民則承認多數(shù)的結果,舉例,是否決定舉行班遊班級人數(shù):50贊成 反對 沒意見 9 12

26、 29由於默認原則,最後結算為 贊成9票 反對41票 決定不舉行班遊,舉例,是否決定舉行班遊班級人數(shù):50贊成 反對 沒意見 12 9 29由於默認原則,最後結算為贊成41票 反對9票 決定舉行班遊,若政府做不好該怎麼辦?,*罷免權,由於同意原則,統(tǒng)治權必須經過人民意志的同意,因此對於不稱職的執(zhí)

27、政者,人民自然有權收回(罷免)之。同意你→上臺不同意你→罷免你→下臺當統(tǒng)治者的作為與目的相違背時,人民有權將統(tǒng)治者的權力收回,茉莉花革命,舉例:茉莉花革命,指發(fā)生於2010年末至2011年初的北非突尼西亞反政府示威導致政權倒臺的事件,因茉莉花是其國花而得名。2010年12月17日,一名26歲青年穆罕默德·布瓦吉吉自焚,觸發(fā)境內大規(guī)模街頭示威遊行及爭取民主活動。事件導致時任總統(tǒng)班·阿里政權倒臺,成為阿拉伯國

28、家中第一場因人民起義導致推翻現(xiàn)政權的革命。*此革命,因無經由武力要求執(zhí)政者下臺,因此本質上為罷免,非革命。,*革命權,當人民經過正當罷免程序,要求政府下臺而政府拒絕下臺時,人民有革命的權力。洛克親身經歷英國王權復辟的壓迫,十分清楚光榮革命所代表的意義。他不只主張人民有權利革命,而且認為判斷革命是否正當?shù)囊罁?jù)也在於人民。對他來說,讓渡權利給公共權威,並不表示統(tǒng)治者從此可以胡作非為。洛克認為當政府背叛了人民時,革命不但是一種權利,也

29、是一種義務。,利比亞革命,利比亞革命,利比亞內戰(zhàn),又稱利比亞戰(zhàn)爭,在利比亞國內常稱為「2月17日革命」,是利比亞在2011年發(fā)生的武裝衝突,交戰(zhàn)雙方為穆阿邁爾·格達費領導的政府和反抗格達費的勢力最初的示威抗議從利比亞第二大城市班加西開始,並逐漸向全國蔓延,民眾要求從1969年就已經上臺統(tǒng)治長達42年的革命領導人穆阿邁爾·格達費上校下臺和進行民主變革。反對格達費的勢力組成「全國過渡委員會」,以推翻格達費的獨裁統(tǒng)治和建

30、立民主政體為宗旨。8月,反對派在西部發(fā)起進攻,奪取首都的黎波里,「全國過渡委員會」逐漸得到國際和聯(lián)合國承認。穆阿邁爾·格達費一度逃避追捕,直至10月20日在蘇爾特被殺。10月23日,「全國過渡委員會」宣告全國解放,戰(zhàn)鬥結束。然而至今地區(qū)和部族衝突仍時有發(fā)生。,*任期制,羅伯特?費爾曼爵士(Sir Robert Filmer) 主要著作《論父權制或國王的自然權力》以聖經為根據(jù),主張亞當是上帝所命之世界最早的支配者,而君王統(tǒng)

31、治權來自亞當?!龣鄟碜愿笝?根據(jù)《政府論上篇》,洛克駁斥費爾曼爵士所提出的祖宗理論,他認為孩子幼年心智不完全,聽從父權是沒問題的,但在當孩子長大心智成熟(成年)時,應當有權利對契約提出意見,可以與父親的意見不同。*孩子未成年時=>聽從父親*孩子長大後=>自己判斷,每年都有一群孩子們長大成年,擁有投票權,讓這些孩子與大人們共同去決定要不要繼續(xù)讓這個王領導→投票洛克沒有規(guī)定幾年任期一次,但他認為要有一段期間,所

32、以任期年數(shù)由各個國家決定,首投族,第一次擁有投票權的人們2008到2012期間,臺灣約有130萬人成年 擁有投票權 2012總統(tǒng)大選馬英九與蔡英文的票數(shù)差不到80萬若首投族都將票投給蔡英文,將很有可能改變政治局面,各國任期時間,法國總統(tǒng) 5年國民議會 5年共和國參議院 6年 德國總統(tǒng) 5年參議院 4年 眾議院 4年,美國總統(tǒng) 4年參議院 6年 眾議院 2年臺灣總

33、統(tǒng)&立法委員,都是4年,若政府權力過大,容易造成專制,所以洛克為防止此情況的發(fā)生提出了三權分立,,洛克將權力分為三權,外交,行政,執(zhí)行法律,軍事&盟,,,,,,*分權制,立法院;立法權屬於部分的人,他們定期集會,制定法律。當法律制定後他們重新分散,受自己訂的法律約束,使他們制定法律時注意為公眾謀福利。行政院;執(zhí)行權是由於這些法律具有持續(xù)的效力並且需要執(zhí)行和注意,因此就需要一個負責執(zhí)行法律的權力存在。外交權;在整

34、個國家與其他國家以外的人們之間的關係上,是處於自然狀態(tài)的一個整體。包括戰(zhàn)爭、結盟以及對國外的一切人事和社會進行一切事物的權力。這就是對外權。,洛克是第一個倡導權力的分配的人,他將政治權力分為立法權(國會)、行政權(國王)及外交權三種,並且認為立法機關應當高於行政機關,以防專政。由於這個理論有缺陷,後來由法國哲學家孟德斯鳩繼續(xù)發(fā)展,並影響美國三權分立制。,洛克對當後世的影響,Reporter:陳威宇,當世影響,當代影響,權利法案:

35、 由英國議會於1689年所提出的法案,是一種聲明,根據(jù)自由民主社會國家的人民應有的基本權利來制定的。 權利法案→,權利法案,人民的權利:人民有向國王請願的權利;人民有選舉議會議員的權利;人民有配帶武器以用以自衛(wèi)的權利;人民有不遭受殘酷與非常懲罰的自由;,,議會的權利:國王

36、不得干涉法律;和平時期未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維持常備軍;沒有議會同意,國王不得徵稅;國王不得干涉議會的言論自由;國王必須定期召開議會;,,法案根據(jù)來源: 此法案強調天賦人權,人的權利不應該遭受到任何的侵害,符合洛克《天賦人權說》,寬容法案,經過: 從新教改革開始,宗教衝突就成為歐洲政治最重要的問題之一。歐洲大陸爆發(fā)了極為慘烈的宗教戰(zhàn)爭。西班牙國王以捍衛(wèi)天主教的名義到處挑釁新教國家,法國天主教對胡格諾派血腥鎮(zhèn)壓,還

37、有曠日持久、很多國家捲入的三十年戰(zhàn)爭。,解決: 光榮革命後,議會獲得了更大的權利,宗教問題也逐漸得到了解決。1690年訂定《寬容法案》(Act of Toleration)規(guī)定,除去天主教徒外,所有的異端教派享有信仰自由,以酬答他們在光榮革命期間對詹姆斯二世的拒絕。,法條內容,Section 5[edit]This section, from "bee it" to "aforesaid that

38、" was repealed by section 1 of, and Part I of the Schedule to, the Statute Law Revision Act 1888.In this section, the words "as aforesaid" were repealed by section 1 of, and Schedule 1 to, the Statute Law

39、 Revision Act 1948.Section 8[edit]This section, from "bee it" to "aforesaid that" was repealed by section 1 of, and Part I of the Schedule to, the Statute Law Revision Act 1888.Section 15[edit]Thi

40、s section, from "bee it" to "aforesaid" was repealed by section 1 of, and Part I of the Schedule to, the Statute Law Revision Act 1888.In this section, the words "after the tenth day of June&quo

41、t; were repealed by section 1 of, and Schedule 1 to, the Statute Law Revision Act 1948.Section 18[edit]Section 6 of the Ecclesiastical Courts Jurisdiction Act 1860 provided that nothing contained thereinbefore in that

42、Act was to be taken to repeal or alter section 18 of the Toleration Act 1688.Repeal[edit],法案根據(jù)來源: 寬容法案主要來自洛克的論寬容,他認為宗教信仰是個人自由,人有自由選擇宗教的權力,政府無權介入,也沒有權力要求人們信特定宗教。,後世影響,後代影響,美國獨立發(fā)表美國獨立宣言地點:北美十三洲經過:英國為北美十三洲的殖民母國,因為徵稅問

43、題在1773年12月16日爆發(fā)波士頓茶葉事件,英國政府下令關閉波士頓港口,將戰(zhàn)船和軍隊駛入殖民地。1774年9月5日在費城召開大陸會議,美國革命正式開始。,美國獨立宣言,時間:於1776年7月4日,為北美洲十三個英屬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顛王國獨立,並宣明此舉正當性之文告。當日之後成為美國獨立紀念日。

44、 美國獨立宣言→,美國獨立宣言,摘要內容如下: 造物者賦予人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天賦人權)。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

45、府之正當權力,則來自被統(tǒng)治者的同意(同意原則)。只要破壞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權利改變或廢除它,並建立新政府(罷免權革命權)。,結果:英國派軍隊鎮(zhèn)壓,北美十三州強烈抵抗,法國西班牙分別出兵相助,最後英軍戰(zhàn)敗於1783年訂定的巴黎條約承認了美國的獨立。,美國憲法,時間: 1787年9月17日,憲法 在費城正式完稿,此後 經過數(shù)個州立法機構伴 隨激烈辯論後,聯(lián)邦政 府終於在1789年3月4日 成立。*第一

46、部憲法 美國憲法→,美國憲法,本憲法所規(guī)定的立法權,全屬合眾國的國會,國會由一個參議院和一個眾議院組成。 說明國會擁有制定法律的權力符合洛克著作《政府論》(下篇)中的主張,美國憲法,根據(jù)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人人都有平等地獲得法律保護的權利。各州之間也保持

47、平等地位,原則上任何州都不能獲得聯(lián)邦政府的特殊對待。根據(jù)憲法的規(guī)定,各州要互相尊重和承認彼此的法律。州政府和聯(lián)邦政府要在形式上保持共和體制。此修正案符合洛克《天賦人權說》,美國憲法,各議院得規(guī)定各該院之議事規(guī)則,處罰各該院擾亂秩序之議員,並得經議員三分之二之同意開除議員符合洛克所提出的《多數(shù)決原則》,中華民國憲法,民國35年(1946年)12月 25日經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於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年 (1947年)1

48、月1日由國民政 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 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人民平等:憲法規(guī)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乖撜f法涉及婦女權利,政教分離,民族平等,階級平等,黨派平等,從而

49、徹底根除父權主義,政教合一,一黨專政等社會流弊,保障人權。此法條符合洛克《天賦人權說》,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人身自由:憲法對人身自由有嚴格規(guī)定,任何司法或警察對人民的拘禁須於24小時內提交法院,並由法院裁決應否羈押。憲法要求未觸犯法律者不受任何刑罰,即無律文則無刑罰。因中國人口買賣之風相沿極久,為保障婦女自由,憲法規(guī)定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第三條居住遷徙自由:憲法明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第四條工作與財

50、產權利:憲法規(guī)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80年(1991年),總統(tǒng)李登輝依動戡條款之規(guī)定,宣布結束動員戡亂時期,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但因海峽兩岸狀態(tài)仍未改變,為適應現(xiàn)狀,故將部分憲法條文凍結,再以修正案的方法修憲。增修條文以修正案方式列於憲法之後、而非在原文處改動,並在增修序言內聲明「因應國家統(tǒng)一前之需要」作為增修條文時效。此種修憲方法是仿照美國憲法修正案。,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次增修,

51、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後,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qū)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shù)即為通過。符合洛克所提出的《多數(shù)決原則》,,洛克的天賦人權影響英國權利法案 美國獨立宣言 美國憲法 臺灣憲法,,,,批判與檢討,Reporter:賴奕廷,天賦人權,洛克提出:1.生命權2.自由權3.財產權三者合在一起稱為天賦人權,但是人權真的是上天給予我們的

52、嗎??還是那只能存在於一個理想的世界??,如果真的是由上天賦予人民人權,菲律賓貧民窟,富豪,那麼同樣是上天給予的人權,同樣是身為人類,但是人權怎麼會如此的懸殊呢?,思考,如果真的是由上天賜予我們人權,那麼洛克所提出的生命、自由及財產權都不應該被剝奪。但經過上述兩張照片後會發(fā)現(xiàn)貧富相差懸殊,所以說人權不光只是上天給予的還會因為出生的環(huán)境以及後天努力而有所不同。,自由權,一天,小潔和同學小敏因為清理飲水機的事,在學校走廊上吵起來。

53、  小潔說:「別以為你是千金大小姐,就什麼事都不用做!」小敏惱羞成怒的咆哮:「你才『腦殘』哪!」  圍觀的同學中,有人出主意:「小潔,你去法院告她,她汙辱你?!」小敏連忙狡辯:「這是我的言論自由……」  正巧經過的班導師聽到了雙方的對話,於是介入處理。老師說:「言論自由雖然是人民的權利,但不是完全沒有限制。例如公然罵人就不受言論自由的保障。」老師接著解釋:「『腦殘』是指人頭腦有問題,而小敏在公開的場所罵人『腦殘』,這是不可以主張

54、言論自由的?!?思考,我國憲法雖保障言論自由,惟損害他人名譽恐觸犯刑法中的誹謗罪,故言論自由並非毫無限制可言自由權並不是沒有限制的,如果你運用的自由權去而去影響到他人,那麼你的自由權將可以被剝奪(包括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等等)。,財產權,一個國家想要運作,錢必定是重要的,如果因為不能剝奪財產權,而使人民不需要向國家繳稅,那麼這個國家將沒有任何的收入來源,沒有經濟的國家也就跟著無法運行,更不用說是要保護這個國家的人民。,孫中山先生的革命民

55、權,孫中山先生反對洛克提出的天賦人權,他認為人權並不是上天賦予的而是必須靠自己去爭取的,也就是說民權就是人權,而民權得必須靠革命來爭取?,F(xiàn)在發(fā)動的革命將會使未來得到更多的人權。,,難道洛克所提出的人權就真的不能被剝奪嗎?,死刑案例高中女教師命案,案情簡述:2002年十月晚間發(fā)生一起金山高中女教師命案,何姓女教師頭部多處受重傷,頸部有刀傷,嫌犯並將衣物、電視等重物置於何女身上後逃逸,警方查出何女昔日同事曾思儒涉案,曾某於同年十一月十

56、四日投案。最終判決:最終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曾思儒擔心犯行被知悉,以殺害被害人生命為代價;且見被害人於血泊中掙扎求生,苦苦求饒,仍不顧兩人曾有同事情誼,無論從被告人格、犯罪手段,都屬情節(jié)重大,於是判處死刑。,思考,死刑本身就是個剝奪人的生命權,違反了洛克的天賦人權,但是如果不能抹滅人的生命權,那麼那些任意奪取生命的罪犯又必須如何制裁他們?如果只因保護這些罪犯的人權而去危害大多數(shù)人民的安全,那麼誰還能夠安心地活在這個世上?,,少

57、數(shù)服從多數(shù)?,多數(shù)決原則?,洛克提出:如果要維持民主政府的運作,那麼多數(shù)決原則是最為重要的,但是有想過那些相對於少數(shù)人的權利在哪裡嗎??,阿里山BOT案,鄒族的聲音原住民族基本法規(guī)定,只要是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fā)、資源利用、生態(tài)保育,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 族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 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 ;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qū)劃 設國家公園及其他資源

58、治 理機關時,應徵得當?shù)卦?住民族同意,並與原住民 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原住民族基本法的通過施行,這表示的是國家對於臺灣所有的原住民族群地位的肯認,也表示著原住民族群地位的提升然而林務局在整個BOT程序並無與當?shù)氐泥u族族人參予討論,連最基本的參與協(xié)商、諮詢意見也完全闕如。,思考,難道任何的自由權利都可以用多數(shù)決來評斷嗎??多數(shù)決不一定就是正確的,有些民族原本就屬於少數(shù),那麼他們的權力要由誰來保護??洛克在書上寫過少數(shù)人總會被

59、多數(shù)人給壓制,但洛克卻沒提出解決方法,一直等到盧梭的民約論才真正提出一個理論來解決。,政府的解決方法,政府在做出任何決策後,都必須要做出相對補償少數(shù)人權利的決策。例如:我國的立法委員選舉上都會預留原住民立委的席位,使相對少數(shù)的原住民也能夠爭取自己的權利。,,分權??,政府分權理論,洛克提出(政府分權理論)是為了避免權力集中產生的腐敗,而來限制政府的權力。洛克分為三權分別為立法權、行政權及外交權。但是行政權掌握外交權,而立法權又大過其

60、他兩權,這樣將會使立法權一權獨大。,分權制的缺陷,雖然名義上是三權分立,但立法權卻高於行政權及外交權,造成立法權一家獨大,也就談不上三權互相制衡了,雖然立法權有以下限制1.遵循自然法。2.以確定而通行的法律為治,不得臨時擅出武斷的命令。 3.非得人民同意,不可擅自奪取其權益。4.不得將權力轉讓。但立法權還是無法抗衡的最高權,但是有權者必定會腐敗,而權力的集中太大,將會是權力腐化的原因。為了避免權力太大,孟德斯鳩提出分權制衡理

61、論將外分為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互相制衡,稱為「互相制衡原則」。孟德斯鳩的理論經美國三權分立之憲政證實成功,已成為最廣泛實行的民主憲政制度。,結論,Reporter:楊雁琳,政府存在的目的是為了什麼?不是為人民謀福利,使人民幸福快樂嗎?但,我們幸福且快樂嗎…,洛克理論檢驗臺灣,近年來,臺灣人民對於政府的不滿,如同戲劇一般,一齣未結、一齣接著上演。豈不是訴說著,政府無法給予人們所期望的幸福。無論是人民的生活,還是立法院的爭鬥

62、,都告訴著我們人們處於不快樂的統(tǒng)治之下。,大埔事件,是一起發(fā)生在臺灣苗栗縣竹南鎮(zhèn)大埔里居民反對政府區(qū)段徵收與強制拆除房屋的抗爭事件。雖然政府基於公共利益,但所給予的補償不能彌補人民的損失。,太陽花學運,他們的做法有符合洛克的理論嗎? 首先,我們應以民主的正當程序,先以投票來證實自己是多數(shù)的一方。並且要求立法院重審此法案,而不是已非民主的方式佔領。,根據(jù)洛克的理論,當政府的執(zhí)政,已失去民主時,而人民應要以正確地的方式,而不是以暴

63、制暴的要求政府下臺。經由正當?shù)牧T免程序,要求政府下臺,投票證明自己是多數(shù)的一方,倘若政府不下臺,才能行使革命權。而革命則是最後手段。,結語,如同循環(huán)一般,當我們正批判政府時,往往都忘記,他們的當選正是我們人手一票而得來的!我們擇己所愛,卻又在事後不服我們所擇,而我們卻又何曾想過…1.我們了解執(zhí)政者的施政方式嗎?2.我們了解政治的運作方式嗎?3.我們所選的執(zhí)政者,真的能為人民帶來許 多福利嗎?,2008-2012總統(tǒng)大

64、選增加了約為130萬的首投族。4年一次的總統(tǒng)大選讓年輕人可以加入,跟父母長輩一起表達對政府之同意。如果所有人民注重自己手中的一票,並且擁有正確的判斷能力與政治素養(yǎng),選擇我們所同意且真正能為人民帶來福利的執(zhí)政者,才能制止所有一切不好的循環(huán)。,End,資料來源,參考書目: 政府論次講(洛克著;葉啟芳、瞿菊農譯;唐山出版社;75年7月初版)當代法政思潮講義八.一版/作者邵維慶/(p.108 . 家庭背景 . 沙夫堡伯爵)參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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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E8%A9%B9%E5%A7%86%E6%96%AF%E4%BA%8C%E4%B8%96_(%E8%8B%B1%E6%A0%BC%E8%98%AD) (3/23),維基百科(洛克著作)http://zh.wikipedia.org/zhtw/%E7%BA%A6%E7%BF%B0%C2%B7%E6%B4%9B%E5%85%8B (3/22) 中文百科在線(白板說)http://www.zwbk.org/zhtw/Lemma_S

67、how/169548.aspx (3/22) 中文百科在線(洛克著作)http://www.zwbk.org/zhtw/Lemma_Show/85530.aspx (3/22) 學習時報(洛克著作)http://big5.china.com.cn/chinese/zhuanti/xxsb/798642.htm (3/22) 政府論/政府論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33423.htm (

68、3/22),維基百科(權利法案)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B%B1%E5%9B%BD%E6%9D%83%E5%88%A9%E6%B3%95%E6%A1%88(3/22) 昊飛部落格(洛克論宗教寬容)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de782e0100bdmz.html (3/22) 維基百科(美國獨立宣言)http://zh.wikipedia.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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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由權)http://www.mdnkids.com.tw/law/detail.asp?sn=607 (3/28) Civicmedia Wiki(阿里山BOT案)http://zh.civicmedia.wikia.com/wiki/%E9%98%BF%E9%87%8C%E5%B1%B1BOT%E6%A1%88%E7%92%B0%E5%A2%83%E6%96%87%E5%8C%96%E8%A1%9D%E6%93%8A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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