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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臺灣問題,中國人最早發(fā)現(xiàn)并開發(fā)了臺灣。公元三世紀,三國時期吳王孫權曾派1萬官兵到達“夷洲”即現(xiàn)今的臺灣 .中國政府最早對臺灣實施了有效的統(tǒng)治。公元12世紀中葉,當時的宋王朝開始將行政管理權擴展至臺灣地區(qū),17 27年(清雍正五年),定“臺灣”為官方統(tǒng)一名稱。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清政府正式劃臺灣為單一行省。,1945年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同年10月25日,中國政府接受日本投降,并宣布:自即日起,臺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
2、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國主權之下。,1949年,在中國人民解放戰(zhàn)爭中,蔣介石便開始尋求將臺灣作為最后的退路,并積極進行部署。他任命陳誠為臺灣省主席與臺灣警備司令部司令,孫立人為臺灣防衛(wèi)司令,蔣經國為中國國民黨臺灣省黨部主任委員,嚴家淦任臺灣省財政廳長。同時,把大量黃金與重要物資運往臺灣。 5月底,蔣介石抵達臺灣,開始構思防守與治理臺灣的計劃。12月11日,國民黨中央黨部遷至臺北。中國解放戰(zhàn)爭基本結束,以蔣介石為首的
3、國民黨勢力全面撤退臺灣。自此,臺灣再次陷入了與祖國大陸的分離狀態(tài)之中,也開始了國民黨在臺灣的長期統(tǒng)治,也成為今日臺灣問題的起源。,1993年4月,辜振甫受權與海峽兩岸關系協(xié)會汪道涵會長在新加坡舉行汪辜會談,簽署四項協(xié)議。這是汪辜會談前,汪道涵(前左)與辜振甫握手。,1993年4月,辜振甫受權與海峽兩岸關系協(xié)會汪道涵會長在新加坡舉行汪辜會談,簽署四項協(xié)議。這是汪辜會談前,汪道涵(前左)與辜振甫握手。,1993年4月,辜振甫受權與海峽兩
4、岸關系協(xié)會汪道涵會長在新加坡舉行汪辜會談,簽署四項協(xié)議。這是汪辜會談前,汪道涵(前左)與辜振甫握手。,“臺獨”即“臺灣獨立建國”的簡稱,其產生有著復雜的國際及國內因素。在臺灣島內外,主張“臺獨”的分裂勢力也有一個較長的發(fā)展演變過程,“臺獨”是在二戰(zhàn)后特殊的歷史條件下出現(xiàn)的一個“怪胎”,其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945年8月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之時。當時,日本部分駐臺少壯派軍官以“天皇投降詔書有假”為借口,糾集一些臺灣親日士紳,共同策劃“臺灣
5、獨立自治運動”,企圖憑借日軍在臺灣尚存的實力,建立“第二個滿洲國”。但是,由于當時日本臺灣總督兼駐臺日軍司令安藤利吉考慮到難以成功而出面勸阻,上述圖謀才未能付諸實施。,臺灣光復后,尤其是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由于國民黨在臺灣實行專制和殘暴統(tǒng)治,使得臺灣同胞普遍對國民黨政權產生反感。在國際反華勢力的鼓動下,一部分人將反對國民黨的情緒逐漸轉移到排斥外省人以至祖國大陸上來,島內開始有了“臺獨”的溫床。,,五六十年代,由于國民
6、黨當局對“臺獨”進行堅決打擊,破獲了多起案件,使得島內“臺獨”勢力難以集結,始終不能形成氣候。1964年,臺灣大學政治系主任彭明敏起草《臺灣人民自救宣言》,被國民黨當局逮捕判刑。1970年,彭刑滿釋放后在美國特工及島內“臺獨”勢力的協(xié)助下逃出臺灣,經瑞典進入美國。彭在美國連續(xù)舉行演講會,宣傳“臺獨”主張,對于海外“臺獨”勢力的發(fā)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彭也因炮制出體系較為完整的“臺獨”理論而被奉為“臺獨之父”。,彭明敏,真正標志著“臺獨
7、”勢力在島內的集結與發(fā)展的則是臺灣“黨外反對勢力”的崛起?!包h外”原系對臺灣非國民黨籍人士的泛稱,但是,自70年代初起,隨著非國民黨籍人士在各級選舉中不斷得勢并開始集結,“黨外”一詞被大量使用,逐漸成為無黨籍人士中“政治異議分子”所共同使用的稱號。雖然“黨外反對勢力”的政治態(tài)度、統(tǒng)獨觀念不盡相同,但其主流派大多具有濃厚“臺獨”思想。,,1986年9月,“黨外”勢力正式成立“民主進步黨”(簡稱民進黨)。該黨成立后,即利用其可以進行公開、“
8、合法”活動的有利地位,逐步發(fā)展成為島內“臺獨”勢力的主導力量。,1990年10月,民進黨在“四屆二全”大會上通過了被稱為“一零零七決議文”的“臺灣主權決議案”,提出:臺灣“主權事實上不及于中國大陸與外蒙古”,未來“憲政體制及內政、外交政策,應建立在事實領土范圍之上”。島內一家報紙就此評論道,“民進黨‘住民自決’的綱領已正式化為‘臺灣獨立’訴求,民進黨實際上已脫去外殼,蛻變成了‘臺獨黨’”。,陳水扁,李登輝是“臺獨”勢力惡性膨脹的保護傘李
9、登輝上臺伊始,便允許大批長期不能進島的海外的“臺獨”分子返臺 .1992年5月,臺“立法院”通過“刑法100條”修正案,“臺獨”勢力獲得言論與結社“自由”,大部分在押的“臺獨”首要分子陸續(xù)獲釋。,李登輝還以推行“政黨政治”為借口,壓制黨內的反“臺獨”力量,甚至公開提出“奶水論”,即要為民進黨成長壯大提供營養(yǎng)。民進黨一向主張臺灣“加入聯(lián)合國”,李登輝便從1993年起連續(xù)推動臺灣“參與聯(lián)合國”運動,在國際上制造“兩個中國”、“一中一臺”。,
10、呂秀蓮很早就選擇了推動以臺灣名義“加入聯(lián)合國”、在國際上制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臺”作為“突破口”。1991年,她創(chuàng)立“臺灣加入聯(lián)合國促成會”,在島內外不斷舉辦活動。1992年底,她在當選“立委”并進入“立法院外交委員會”后,更利用“合法”身份推動臺當局開展“加入聯(lián)合國”活動,呂秀蓮從1992年起就在國際上宣揚“臺灣是臺灣,中國是中國”,還異想天開地要到大陸宣傳分裂主張。1994年8月,她又在島內變本加厲地發(fā)起所謂“我的國家叫臺灣”的
11、“為臺灣正名”請愿活動,并發(fā)表公開信,要求中國政府“承認臺灣早已不是中國領土”,首次提出了兩岸是“歷史遠親,地理近鄰”的奇談怪論。,1995年4月,呂秀蓮竟然跑到一百年前《馬關條約》的簽約處———日本下關春帆樓,聲稱《馬關條約》把臺灣割讓給日本雖是中國的大不幸,卻是臺灣人的“大幸”,發(fā)表了一通“幸虧把臺灣割讓給日本”的謬論,,胡說兩岸是“遠親近鄰”、“兩個華人國家” “兩國論是真理”,,所謂“漸進式臺獨”,系指民進黨當局在沒有放棄“臺獨
12、黨綱”、不接受“一個中國”、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仍繼續(xù)維持分裂主張;同時又受到島內外各種強大壓力束縛,不敢貿然落實其“臺獨”主張的情況下,采用蠶食手法,逐步推行“臺獨”活動的方式。臺灣當局領導人的“漸進式臺獨”活動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言論上,二是具體行動上。,首先,言論上大談“九二共識”,拒絕“一中原則”,陳水扁、張俊雄等人多次聲稱,根本沒有兩岸“九二共識”,“本來無一物,何外惹塵?!?,甚至誣稱,接受“九二共識”就是接受“一國兩制”
13、就是“吞并臺灣”,攻擊主張發(fā)展兩岸關系的“國民黨”、新黨等“賣臺”,是“中共同路人”,其次,行動上逐步去“中國化”,培養(yǎng)“臺獨”基礎,(一)推行“文化臺獨”。1\“拼音之爭”也是其中一個縮影,“臺獨”勢力認為作為國際通行標準的“漢語拼音”是中國大陸制定并推廣,將其上綱上線為“統(tǒng)獨”立場、“文化霸權”之爭,要求選用“通用拼音” .2\把“鄉(xiāng)土文學”修改成“臺灣文學”、“閩南文化”改成“臺灣文化”,“漢字”改成中性的“文字”。,2003年
14、9月22日,公布的2005學年度起施行的“高級中學歷史課程綱要草案”,竟然把明代中葉以后的歷史,包括清朝及“中華民國”的建立、海峽兩岸關系等,全都歸類到高二要學的“世界史”中,與“臺灣史”分開,全面貫徹“臺獨史綱”。,(二)推動軍隊“臺獨化”教育。,臺灣軍隊長期受“反共、反臺獨”教育,為解決部隊忠誠問題,臺灣當局領導人加強了對臺軍的“臺獨化”教育。,臺灣“國防部”通令全軍,要求在部隊營區(qū)拆除室內與室外的“統(tǒng)一中國”、“復興中華文化”等所
15、有有關統(tǒng)一的標語,同時被拆除的還有營區(qū)外的一些大型戶外標語牌,有意改變臺軍原來“為統(tǒng)一而戰(zhàn)、反對臺獨”的傳統(tǒng)。,(三)開展“正名運動”。,在國際場合“正名”。在4年前執(zhí)政之初就開始在國際場合使用“臺灣”稱謂以取代“中華民國”;在“中華民國”護照上加注英文“臺灣”,在2003年9月正式推出;計劃將駐外機構一律改為“臺灣代表處”。,按照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第一 條(戊)規(guī)定,“稱‘外交代表者’,謂使館館長或使館
16、外交職員”。陳水扁利用所謂“臺灣代表處”這種含糊其詞的提法,魚目混珠,妄圖使他的“外館”具有駐外使領館性質,在那些與他沒有“外交”關系的國家,推動其“漸進式臺獨”活動。,臺北夜景,把兩岸事務列入“國際事務”。3月間,民進黨32位“立委”提出把大陸事務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掌理事項的相關議案,由現(xiàn)在“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議改為“外交及僑務委員會”審議。2003年6月23日,“內政部統(tǒng)計處”首度將“大陸新娘”視為“外籍配偶”,單獨納入統(tǒng)計數(shù)
17、字進行追蹤管理。,,臺北夜景,改變象征“大中國”的徽記。2001年12月,臺“新聞局”開始使用新局徽,廢棄使用數(shù)十年帶有“中國版圖”和“中華民國國旗”標志的舊局徽。,否定孫中山的歷史地位。2002年5月,臺“法務部長”陳定南以“憲法沒有明確規(guī)定”為由,質疑孫中山“中華民國國父”地位的合法性。,一是在政治上施加強大壓力。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在去年的"5·17受權聲明"中提出,"臺獨"沒
18、有和平,分裂沒有穩(wěn)定,并給臺灣當權者指出了兩條道路,要么是懸崖勒馬,停止"臺獨"分裂活動,要么是一意孤行,最終玩火自焚。島內輿論認為,這是中國政府近年來對"臺獨"勢力所發(fā)出的最嚴厲警告,甚至是"最后通牒"。,二是第一次將"臺獨"勢力列為國家安全的首要威脅。中國政府在去年底發(fā)布的國防白皮書中,第一次把"惡性發(fā)展的'臺獨'分裂活動&qu
19、ot;列為影響國家安全的四大因素之首,表明了堅決反對"臺獨"、反對外來干涉、反對向臺灣出售先進武器或與臺灣進行任何形式的軍事結盟的原則立場,展現(xiàn)出中國人民和武裝力量對"臺獨"分裂活動的強大震懾力。,三是開始通過法律手段打擊“臺獨”勢力。2005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會議審議并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進一步表明了全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允許&quo
20、t;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堅定決心。,,這是會議審議并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后,代表們熱烈鼓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 《反分裂國家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05年3月14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
21、#160; 2005年3月14日,第一條 為了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tǒng)一,維護臺灣海峽地區(qū)和平穩(wěn)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五條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xiàn)祖國和平統(tǒng)一的基礎。 以和平方式實現(xiàn)祖國統(tǒng)一,最符合臺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xiàn)和平統(tǒng)一。
22、 國家和平統(tǒng)一后,臺灣可以實行不同于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第八條 “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fā)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tǒng)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wèi)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四是堅決擠壓"臺獨"的"國際空間"。祖國大陸通過卓有成效的外交工作與斗爭,促使國
23、際社會進一步認清陳水扁當局企圖單方面改變臺海現(xiàn)狀的危險性。國際上出現(xiàn)了希望共同遏制"臺獨"分裂活動、維護亞太地區(qū)穩(wěn)定的聲音,"臺獨"的"國際空間"明顯受到壓縮,一個中國的國際格局更加穩(wěn)固。,中國政府10月11日與非洲國家利比里亞簽署恢復兩國外交關系的聯(lián)合公報,利比里亞隨即宣布與臺灣當局斷絕關系。至此,臺灣當局目前僅剩下26個所謂“邦交國”,其中7個在非洲,,《鄉(xiāng)愁》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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